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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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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全面落实《铜川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法律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管理职能的合力作用,协同推进新区林长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新区检察室、新区林长办公室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印发《新区“林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日前,新区检察室应邀参加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推进会议,会上,新区检察室主任孟岗宣读了《意见》,《意见》明确:强化协同领导,建立新区林区“林长+检察长”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包括案件线索移送、工作信息共享、重大情况通报、反馈办理情况;建立支持配合机制。包括支持协作、协助调查、协助执行;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包括联合督办、督促落实、提起诉讼、培训交流;建立联系会议机制。包括召开联席会议、日常联络、专项行动。会上,新区管委会主任任秦川对推动新区林长制和全面建成国家森林城市的各项任务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为坚决打赢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攻坚战,打下了良好基础。
“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将坚持共建共治、互补互促及突出重点原则。充分发挥林长在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修复、林业综合改革、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涉林案件“行刑衔接”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察长的监督职能作用,强化信息互通、资源整合、协同联动、突出重点,打破“各自为战”,形成“整体协同”,构建保护森林资源共建共治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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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区检察室
文字:荣川豆
编辑: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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